2005年【台客】的信仰反省



By: 朱約信。 2005/8/22 。

( 朱約信 = 義光教會執事 = 北社社員 = 豬頭皮 = 「台客搖滾」演出者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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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開始的, 90 年代初期,有一股「台語歌新浪潮」:黑名單工作室、林強、伍佰、豬頭皮 … 這些歌手當初前後期兩位老闆想找回這些歌手一起來辦演唱會,想不出啥名稱,正好看到蔡康永的節目「兩代電力公司」三不五時在探討「台客文化」,就定了「台客搖滾」的名稱。

突然,每個地方都在討論台客,似乎並不是「台客搖滾宣傳部」運作的。媒體大力炒作中,恰又碰到台灣小姐選美,媒體用「台姐果然很台」來形容。

幾個 本土獨派社團 受不了了,開記者會批評媒體「俗化台灣」。其中,北社的批評最為尖銳,認為 「台客」是隱含著中國文化霸權對台灣弱勢文化的欺凌,意指著中國掌控著台灣客,透過語言顯示中國的支配和台灣的被支配,中國的定義和台灣的被定義,所以應該把「台客」從台灣文明中 拔除

 

「台客」的定義

許多媒體發表了「民意調查」,有些「 range 」 ( 差異 ) 還蠻大,陳雷是「台客」,伍佰也是「台客」,伍佰跟陳雷的歌差很多吧!葉啟田是台客,林強也是台客,林強跟葉啟田的歌差很多吧! 5566 是「台客團冠軍」,閃亮三姊妹是「台妹團冠軍」;林重謨、汪笨湖、許純美、柯賜海當然是「台客」。

當藝人們一片以「台客」為榮之時,北社批評 「 藝人沒弄清台客的內涵,就大喊自己是台客,根本是膚淺自虐的現象。 」

因為伍佰說:『我們住台灣,叫台客是很自然的事,有些不願意面對台客稱呼的人,基本上是自己心態有問題。』

原來是伍佰先罵人,難怪 北社要罵伍佰!

當然,馬英九、胡志強、宋楚瑜 … 這些「政治明星」都榜上無名。沒有「台」味 ?

從某個角度看,「台客」是人們訕笑的對象,另個層面,卻又是對這些「本土人物」「台灣氣味」的肯定。

 

伍佰:「台客是一件浪漫的事」。

陳昇:「現在,台客的定義非常模糊」。

王武雄:「台客有兩種,一種以台客為恥,鄙視任何他認定的台客;一種以台客為榮,鄙視任何鄙視台客的人。答案就是,所有生活在台灣的,都是台客。」

 

使用「台客」的爭論

有人認為「台客」就像「 蕃仔」 一樣,是一種歧視,所以不要用,要改名,像 「蕃仔」改成「山地人」再改成「原住民」。

「台客」的稱呼是一種歧視,至少是不禮貌的,這點應當沒啥爭論。 差別只在於,有人認為不要使用「台客」,有人認為要用力的給他使用「台客」。 有人覺得一定要捨棄被污名化的稱呼。或者?像「台客搖滾」這群人想作的, 將「台客」的意義翻轉過來。

針對這點, 北社認為 『任何在「台客」概念下的新意義或形象都只是在「中國主」的既定框架內的「客」、的「僕」、的「奴」』。

 

「台客」的「客」是「奴」嗎 ?

語文學者有不同看法:

「台客」的「客」若是「客體 / 客人」,主人當待客以禮,也不是「待客成奴」!

「台客」其實就是「台灣人」,只是外省人用了比較鄙夷的「客」來稱呼,就像台灣人也叫人家「外省仔」,「仔」是「人」的不禮貌的說法。「東北佬」的「佬」也是「人」的不禮貌說法,不是叫做「佬」就年紀比較大。

就像,「客家人」看起來好像「以客為家」,其實那是「音譯」 hakka ,根本跟「客體 / 客人」無關。如果都是照字面看,「布農族」就是織 布 &務 農 的民族囉 ?

「俠客」不是俠之「客」!「三劍客」不是三支劍的「客人」!「刺客」不是要「刺客人」!這些都是以前文人對於「非文人」的記述,那時確有歧視之嫌,現在看起則是「酷炫十足」!

 

「台客搖滾演唱會」

「台客搖滾」主辦單位是「中國廣播」 , 執行是「中子文化」 ( 中國之子 ?) ,看起來好像是這群 「台味搖滾人」被「中國客生意人」利用了、剝削了 ?

講起來也奇怪? 最早,台語歌新浪潮一群健將:陳明章、林瑋哲、伍佰、朱約信,甚至林強 … 都是「水晶唱片」所發掘,「水晶唱片」的老闆是「韓 / 日混血」;後來,這群音樂人都跑到「真言社」去,「真言社」老闆是「標準外省掛」;

接著,這群人又都轉往「魔岩文化」去,「魔岩」總經理更是「中國夢東北佬」,曾經弄過「中國火」系列,也弄過一些「兩岸三地」合輯。

這次發起 「台客搖滾」的兩位主辦人都不是「台客」,演唱會後台,慶功宴上,一堆「貴賓」,都是「親中」 ? 「反扁人士」 ? 陳文茜、李永萍、陳鳳馨、鄭麗文、鄭村祺 …

為何這個「台味」搖滾演唱會不是本土社團 / 企業 / 傳媒所舉辦?如果本土獨派社團不喜歡「台客」的名稱,來個「大台灣搖滾」也不錯吧!

 

我們的環境

「台客搖滾」的同一個時間 (8/20) ,華視在舉辦「松田聖子」演唱會!對比之下,確實有點好笑!

華視是「台味大姊」在當家,比以前,確實多了一些台語,本土味,不過,比例還實在太懸殊。人們對民視、三立 … 這些所謂「台灣電視台」的抱怨並不亞於其他「中資」的電視。

比較「台」的不來辦,被「中客」辦去,才來批評?還是來反省一下,為何「台派」的不辦 ?

我可以指責這些「外籍兵團」利用「台灣本土價值」來賺錢 !

我也可以自我反省,我這個台灣人在幹啥麼 !

我們身處啥麼環境阿!

突然想到,屬於長老教會 / 青年事工的「搖滾主耶穌」樂團,努力使用台語,推廣台灣意識;在台語教會&華語教會所受到的待遇卻有天壤之別 ?

我們身處啥麼環境阿!

我們要怪商人跑到中國去賺錢嗎 ? 還是先刮刮自己鬍子 ?

能夠讓商人心甘情願不去中國比較實際吧 !

咦,我是林益世嗎!

 

歷史參考

(1) 紐約客 (New yorker) 原來是外地人對紐約人不禮貌的稱呼, New yorker 雖然知道人家是在污衊紐約人,卻更用力地自稱為「紐約客」,用自信將「紐約客」翻轉過來,使之成為「正面」的說法。

(2) 酷兒 (queer) 原來是異性戀者歧視同志的稱呼, Queer=freak= 怪胎,同志們不以為意,反而說『我就是「怪胎」 , 不然你要怎樣』 !

(3) 耶穌怪胎 (Jesus Freak) 耶穌狂 ,這個字誕生於美國的反戰 60 年代末期,原來是不信耶穌的人嘲笑基督徒的說法,本來基督徒很不爽,卻有一群基督徒藝術家乾脆自封 Jesus Freak ,並發起「耶穌怪胎運動 Jesus Freak Movement 」。

1995 年,有一首就叫做 Jesus Freak 的歌上市,橫掃教會與主流市場,並得到 1996 年的「美國基督教音樂獎 /Dove Awards 」的「年度最佳歌曲」。

What will people think ,

When they hear that I'm a Jesus freak ,

What will people do when they find that it's true ,

I don't really care if they label me a Jesus freak ,

There ain't no disguising the truth 。

我就是耶穌狂,我就是耶穌怪胎,要不然你要怎樣。

要是這事不假,人們會怎麼作。

我為耶穌癲狂,被貼標籤亦無妨。

凡事不能敵擋真理,真理無需偽裝。

(p.s.) 耶穌真的也蠻怪胎 ? 叫人家 右臉被打,左臉再轉過來給他打;人家要你的內衣,連外套都給他;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 馬太福音 5 章 39-42 節 )

 

討論題綱

對於從事「台獨」運動的人來說,「台灣國」一直以來,到現在為止還是被被污名化,被賦予太多負面的說法。所以,就要改名 ? 改成「台立」 ? 或 ? 「台灣主權獨立」 ?… 「台獨」、「台灣國」就不要用了 ?

對於從事「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人來說、「統一」、「中國」一直也被另一邊污名化,被賦予太多負面的說法。所以,就要改名 ? 不要用 「統一」 ? 不要用 「中國」 ?

或者,如果是對的,就堅持,就勇敢給他用!

 

態度

想要正面迎戰,使用「台客」名稱者,不要看到人家捨棄不用,就說人家「 心態有問題 」;

想要拔除「台客」名稱者,不要看到人家使用,就說人家「 膚淺自虐 」吧!

論斷是容易的,反省是困難的!

相互尊重是寶貴的!是主所喜悅的!

一樣的,從事「台獨運動」者跟「反台獨運動」者,也是可以相互尊重。

從事「大中華統一運動」者跟「去中國化運動」者,也是可以相互尊重。

自稱「台客」的人可以尊重不使用「台客」的人。

不使用「台客」的人可以尊重自稱「台客」的人。

 

信仰反省

使徒行傳 11 章 26 節:『門徒被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開始的。』那個時候,人們稱門徒為「基督徒」也是不太尊敬的,至少是一種「貼標籤」。就像以前鄉下,稱基督徒為「吃教也」,尊重一點叫「信基督教也」,還是不禮貌。就像剛畢業的神學生被稱呼為「傳道仔」一樣地不禮貌,我們當然不這樣稱呼剛畢業的神學生。不過,如果我就是剛畢業的神學生,我自稱為「傳道仔」反而有一種謙卑的自信。

豬頭皮:『「台客」曾經是一種羞辱的記號,如今,有幸各界關照,「台客」是一種驕傲,「台客」是一種榮耀。』

這大約是從「經典老詩歌:古舊十架」抄襲而來 … 「 各各他山嶺上,轟立古舊十架,是 羞辱 與痛苦記號;神愛子主耶穌,為我們被釘死,這十架是我最愛 最寶 。」

十字架本來是「羞辱」,後來變成「珍寶」。

教會如何看待「台客」?「台客宣教」?

就算 「台客」就是社會底層,就是沒水準好了, 要不要向吐檳榔汁的人傳福音?要不要向騎機車兩腳張大開的少年雞傳福音?要不要向滿口贛超機娘的人傳福音?

要不要說 社會底層就是沒水準,要不要瞭解一下「台客」的生活態度,要不要「 在甚麼樣的人當中,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用甚麼方法,我總要救一些人 … 目的是在跟別人分享福音的好處。」 ( 哥林多前書 9 章 20-23 節 )

 

戰鬥

如果我信耶穌,我就以「基督徒」為榮;

如果我相信台灣獨立,我就以「台獨」為榮;

我以身為「台客」為榮,我唱「台客搖滾」;

管他「基督徒」、「台獨」、「台客」都曾經被污名化,我還是要努力戰鬥。

身為「基督徒」而遭受壓迫是聖潔的,為「台獨」而戰是神所喜悅的,以「台客」為榮乃是理所當然的。

所以,弟兄們,我以 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 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 羅馬書 12 章 1 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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