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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青年查經營 100%自由
讀加拉太書 在限制中活出基督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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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4/9/10

【義工記者許家偉專題報導】8月23至25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青年事工委員會於彰化基督教醫院蘭醫師大樓舉辦第五屆青年查經營「100%自由」,邀請台灣各地青年以加拉太書為查經內容,並以處境化查經的方式一同探討聖經。

開幕禮拜由新竹中會僑愛教會牧師劉俊逸主禮,以「有愛無ㄞˋ」(台語雙關:有要不要)為題,鼓勵青年積極認識聖經。他以自身腳受傷為例,強調即使在有限制的情況下,仍然可以參與並尋找福音的真諦。

營會中,青年透過研經、小組討論、專講、工作坊和座談會等活動,深入探討加拉太書的核心信息,反思自身與上帝的關係。在這個充斥假訊息和詐騙的時代,青年更需要辨別真假,尋找福音的真理,並將其傳揚出去。

在最後一天的差遣禮拜,總會議長Fuyan Suda(張培理)牧師以「0到100的自由」為題,分享加拉太書中保羅以愛心出發,自願委身,在成全他人的過程中體現基督的愛的自由。Fuyan Suda並以自身阿美族Ilisin(年祭、歲時祭儀)為例,說明族人各年齡階級包含青少年,都會參與祭儀的各項活動,例如採集、捕撈、學習傳統歌謠和舞蹈等,雖然辛苦,但因為團結和認同,以及每個階級的委身,讓族人願意參與。他勉勵青年在有限制環境中,活出基督的樣式,實踐愛心,為群體付出。

差遣禮拜以阿美族的麻糬、小米酒和芭樂汁作為聖餐,象徵著神同在的力量,並鼓勵青年將在營會中學習到的真理融入生活中,體驗屬靈生命的成長和愛心的成熟。最後,青年們帶走裝著小米的平安瓶,並在小卡上寫下自己的收穫,在差遣詩〈Ano Mamang Ko Lalan Ni Yis〉的樂聲中賦歸。

釋放身分枷鎖
女性讀經新論

【義工記者許家偉專題報導】客家宣教中會龍潭教會牧師黃馨蓮於專講二「女性讀經的自由與不自由」中,與青年分享自身人設經驗為開場。有學員表示,人際關係會影響自我認知;另一位學員則認為,姓名往往反映成長背景與責任。

黃馨蓮從她在2024年2月出版的《新使者》194期發表的文章〈單身,礙著你(gāi-tio̍h lí)喔?〉談起,分享了身為單身牧者的心路歷程。她指出,聖經中並非每個人都進入婚姻制度,藉此引入性別與自由的議題。

以龍潭牧會經驗為例,黃馨蓮談到社區朋友常問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區別。她表示,作為基督教的神職人員可以結婚,而她身為單身女性牧者的身分常引發討論,也引發了關於性別和既定職業框架的思考。她更引用近期巴黎奧運拳擊選手林郁婷受到指控的事件為例,指出《哈利波特》作者J.K.羅琳對林郁婷身分的質疑,以及林郁婷先前遭國際拳擊協會(IBA)取消資格一事,說明身分認同對個人權益的重大影響。

在談到身分帶來的不自由時,黃馨蓮進一步探討如何在既定框架下,避免以負面心態看待自身處境。她建議以處境神學的角度,理解當下角色與環境,並以此調整對聖經經文的詮釋與回應。她以箴言31章10節「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為例,學員們表示,這句話由不同的人說出口,感受截然不同。

黃馨蓮引用《活出上主形象的喜樂》一書中的案例,說明不同文化背景下女性面臨的困境。例如,印度四大種姓外的達利特婦女在制度下,教育權和租屋權受到壓迫;緬甸婦女則被灌輸以母親和姊姊的身分為唯一價值,導致離開這些角色後便失去自我認同。此外,亞洲女性神學也關注女性在殖民主義和軍事控制下遭受的剝削與虐待,即使在國家取得政治自主權後,女性處境仍未獲得改善。

黃馨蓮提出女性讀經方法論的七個步驟:找到自身的位置、閱讀加拉太書中的社會場域、分析故事中的主體和客體、考察權力動態、跳脫框架思考進行批判、建立女性歷史、實現轉變。她鼓勵學員從自身定位出發,理解經文中的社會脈絡、權力關係和角色設定,並跳脫框架進行批判性思考,最終以建立女性歷史為目標,爭取解放與轉變。

最後,黃馨蓮以亞伯拉罕、夏甲和撒拉的故事為例,鼓勵學員思考女性、奴隸或外國人在法律與社會規範下的困境。她也提醒眾人,不僅要追求自身的自由,還要肩負起幫助受壓迫者的責任,幫助他人消除不平等。

加拉太書精讀
解鎖自由真諦

【義工記者許家偉專題報導】七星中會三一教會牧師陳思豪以「加拉太書導讀」為題進行第一場專講,帶領眾人理解這封被譽為「自由大憲章」的保羅書信。他指出,理解聖經需考量其時代背景,學界對加拉太書的寫作對象有兩種假設:北加拉太和南加拉太。但普遍認為可能是廣泛區域的基督徒。

陳思豪談論到加拉太書中的敵對者:猶太主義者和諾斯底主義者。他解釋,諾斯底主義源於當時盛行的靈肉二元論,認為神聖的靈魂不可能降世到充滿罪惡的物質世界,因此不相信耶穌基督道成肉身。這種觀點導致了「幻影說」的出現,認為耶穌基督只是個幻影,並不存在肉體。

另一方面,猶太主義者則堅持遵守猶太律法,包括割禮和各種潔淨禮儀,並認為權柄來自耶路撒冷教會。陳思豪說明,猶太主義者反對保羅將福音傳給外邦人,認為救恩只屬於猶太人,並且基督徒也應該遵守猶太律法。值得一提的是,諾斯底主義否定耶穌基督的肉身,而猶太主義者則承認耶穌基督的存在,但認為祂只是猶太人的彌賽亞,而非普世的救主。這也點明了猶太人期盼彌賽亞到來,是基於他們被滅國的歷史背景,以及對以色列王國復興的渴望。

介紹上述諸多處境後,陳思豪說明,加拉太書中重要的「因信稱義」,「因」意指「藉著」,「信」則代表人對耶穌的信心,兩者結合意指「透過信心而成為義」。他說,「稱義」是被神稱為義的身分,是一種白白領受的恩典,即使人們仍然會犯罪。

陳思豪引用學者鄧恩(J. D. G. Dunn)的「保羅新觀」指出,耶穌的信實賦予「因信稱義」更穩固的意義。在當時,耶穌是否信實尚未被廣泛接受,因此保羅強調耶穌的信實至關重要。而馬丁路德在16世紀宗教改革時期,則是在面對贖罪券爭議的背景下,強調「因信稱義」的重要性。

關於基督徒的自由,陳思豪說,這是在不違背上帝心意前提下的自由。藉著信,基督徒不再被律法所束縛,而是以僕人的身分效法耶穌,學習限制自己,以愛為出發點,如同耶穌道成肉身服事世人。他以大型教會應幫助小型教會為例,期許教會能展現更多善行,並避免重蹈部分猶太人輕視外邦人的覆轍。

陳思豪引述「保羅新觀」,指出猶太人明白救恩來自上帝,因此他們遵守律法是為了彰顯神的拯救。他勉勵新一代基督徒,應在「稱義」的基礎上活出基督的生命,並從馬太福音5~7章學習義人的生活,以慈愛和公義彰顯上帝的國度,成為神所揀選的器皿。


工作坊| 自由、創傷與性少數

【義工記者許家偉專題報導】第二天下午的工作坊,分為三個主題:神學、原住民、性別。三個主題分別由台灣神學院新約副教授吳孟翰、Bunun Ciubu(中布)Tumpu(東埔)教會牧師Supina Nakaisulan(蘇畢娜‧那凱蘇蘭)和真光福音教會主任牧師張懋禛主講。青年們可以自行選擇參與的議題。

神學:媽媽與她們的兒女們:從「處境」與「自由」詮釋加拉太書4章21~31節

吳孟翰指出,保羅並未明確定義「自由」,但可從通過愛成為彼此的奴役來理解。保羅由迫害教會者轉變為與受害者同工,展現了一種重生的自由,這種轉變使不可能成為可能,並將榮耀歸與神。

吳孟翰強調,即使福音與當時的宗教哲學或律法有重疊,卻在接觸不同後形成更寬廣的福音,因此需要的是分辨,而非全盤否定。從女性角度討論加拉太書時,他說明,女性詮釋並非只有女性才有發言權,不應讓處境成為爭奪話語權的工具。對此,保羅以女性一同說話,從權力不對等角度探討,而讀者應思考經文是帶來自由還是局限,避免將詮釋等同於律法。

吳孟翰指出,加拉太書4章21~31節章以使女(夏甲)和自由婦人(撒拉)所生的兒子為比喻,象徵不被過去身分約束,而是面向明天的希望。這提醒讀者思考:是否因過去歷史而剝奪今日的機會?經文「這是經上說的」強調決定權在於神,只有神有權力決定誰該被趕出去,這比喻目的在於更新文化,以新角度思考,從中看見可能性,開啟自由。

原住民:創傷處境下,初探原住民族教會醫治事工的理論與實踐──以中布中會為研究場域

Supina Nakaisulan從自身牧會經驗出發,探討教會如何陪伴和接觸受創的原住民。她強調,這不僅是個人層面的問題,而是需要整個社會共同努力,從修復文化、促進轉型正義等方面著手,才能帶來真正的醫治。她指出,原住民在現代化過程中面臨遷徙等問題,對個人、家庭乃至整個社群都造成影響。部分原住民信徒在參與某些靈恩活動後,雖然感到心靈得到撫慰,但實際生活困境仍然存在。她認為,應跳脫單純追求心靈慰藉的框架,關注社會公義,並積極參與社會改革,才能更有效地解決問題。

Supina Nakaisulan說明,教會可以參考「創傷知情」的原則,提供安全、信任、同儕支持、合作、賦權和文化敏感的環境,幫助原住民得到醫治。她強調,更有效的醫治需要轉型正義揭露真相,修復文化延續精神,並重建健康的家庭功能,教會、個人和社會需共同努力才有可能達成。

性別:從加拉太書淺談當代教會的LGBTQ 課題

張懋禛分享作為LGBTQ 族群的經驗,坦言在1990年代性少數族群尚未被社會理解,大學時期缺乏尋求幫助的管道,甚至遭到定罪,因此停止聚會長達半年。即使嘗試在圖書館尋找資料或向輔導機構求助,都只得到負面訊息,直到獲得家人的接納,他才重拾成為基督徒的勇氣。

張懋禛指出,雖然台灣已實現婚姻平權,但教會對性少數族群議題仍缺乏討論,許多同志傳道人也因害怕失去職務,不敢公開自己的性向。他認為,應以加拉太書中「應許先於律法」的概念,避免將聖經中的罪刑加諸於同性戀者身上,並強調信仰與性別身分可以整合,聖經應成為支持的力量。

張懋禛表示,真光福音教會歡迎所有人。他期望教會能成為連結基督身體的重要橋梁,以尊重和尊榮的態度對待性少數族群,而非將神學作為霸凌或政治籌碼。他與期盼教會能以尊重和尊榮的態度對待每一個人。

綜合座談會有問題問到飽!

第二天下午的綜合座談會由客家宣教中會龍潭教會牧師黃馨蓮主持,由台灣神學院新約副教授吳孟翰(左圖左起)、牧師Supina Nakaisulan(蘇畢娜‧那凱蘇蘭)、台南神學院助理教授宋訡瑄傳道師回應。

▍Q ▍100%真自由只有上帝,那還有真自由?

:從修辭學來看,若真自由存在,相對應地會有假自由或介於兩者之間的自由。加拉太書中,成為奴隸卻擁有真自由,這點值得深思。自由可以從個人或群體角度出發,並伴隨著代價。保羅將自由交託給神,因為他明白自己無法達到完全的真自由。

▍Q ▍為何神是「天父」而非「天母」?神是男性嗎?為何耶穌道成肉身是男性而非女性?難道在神眼中男人比女人更加重要?

:聖經對神的理解投射了猶太民族的文化價值,但上帝眼中,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身為女性,我無法說出身為一個女性我很快樂,不論是我傑出或平庸都有許多聲音。

:性別的討論是往往從文化上中去定義的產物,以至於成為一種實踐。加拉太書中沒有區分男女,性別的定義往往是文化建構的產物。馬太福音中「父」的意象,代表安全感和保護,而非指涉上帝的生理性別。

▍Q ▍原住民教會的傳統(例如祭拜祖靈)是否與基督教信仰衝突?會違反上帝裡面的祭拜偶像嗎?

:我們應該先了解自己的文化,確認是否存在祖靈的概念。在擁抱自身文化的同時,我們也要思考,難道在基督教信仰進入部落之前,基督就不存在嗎?文化和信仰的融合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不是每個人都能馬上接受。在恢復傳統的過程中,我們要清楚地知道這些儀式的真正含義。

:加拉太書5章19節起,提到了許多惡的行為,而聖靈的果子也是根據當時希臘羅馬的認知來描述的。保羅在惡中加入拜偶像,在善行加入仁愛,雖然他不介意借用文化卻謹慎的使用。偶像也不只是雕刻的東西。

▍Q ▍聖經裡會不會有些內容其實不是上帝的意思,而是當時掌權者或既得利益者根據他們的習慣寫的?

:從加拉太書4章30節引述創世記21章10節「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來看,當時亞伯拉罕和撒拉的對話,是如何被記錄下來,並最終成為聖經經文的呢?是從事件當中神的話語的善和美在何處?

:啟示轉化為文字難免會受到限制,這是否會讓聖經變得不可信呢?當我們了解聖經背後的文化和歷史結構後,是否會覺得,沒有所謂完美無缺的聖經呢?可以思考,在文化角力的過程中,權力是如何分配給那些沒有聲音的人。回顧教會歷史,在帝國的壓迫下,1、2世紀的基督徒不是強調基督教如何合理或合法,而是選擇以行動去實踐良善。

▍Q ▍為什麼聖經常把性跟不潔畫等號?而童女、處女會在重要的活動中出現,象徵聖潔。難道性一定是羞恥的嗎?

:性與不潔的重點主要的原因是在約的破壞。性在私密空間產生,因此會有很多想像。

▍Q ▍聖經的教導會不會因時代變遷而改變?

:我們無法完全擁有真理,只能努力活在真理當中。「道路、真理、生命」這個順序是有意義的。

:傳道者根據自身的處境回到聖經,去見證福音分享真理帶來的益處。

(整理/義工記者許家偉)

最後一天,邀請總會議長Fuyan Suda張培理牧師,以「0到100的自由」為主題,試圖以聖經的話語對我們每個人說話,連續密集讀著《加拉太書》,彷彿保羅就在此時此刻對我們說話。預備原住民特色的餅汁象徵主耶穌的捨身,願眾人跟隨主腳步、為主做見證。


資料提供單位: 青年事工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