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道:何必曰福音歌手


不會每個人提到Stevie Wonder, 就會說他是「盲人歌手」,他紅的歌實在太多,他就是個暢銷流行歌手,「盲人」成為多餘的形容詞。就像數年前的暢銷作家、甫卸任的台北市文化局長龍應台,以前最不爽人家稱呼她「女作家」,『我就是個作家,啥女作家』。

剛出版新專輯的CCM紅團Sixpence None The Richer(啷噹六便士),在流行音樂雜誌Pulse! Magazine上,女主唱Leigh Nash說了一段讓CCM樂迷「驚訝」的話:『百分之80的媒體寫到我們,都會提到Christian(基督徒),大部分都是挖苦的;真的很煩,我不喜歡,這個一直以來都是個標籤,我們決定不要再背負這個』。

well, 不作基督徒了?應該不至於吧。可能不喜歡人家稱他們christian band吧?基督徒的身份成為一種壓力?
Sixpence None The Richer是非常成功地橫跨福音與流行的樂團,在台灣也非常紅,前陣子各大電視台也都看得到他們新專輯的廣告。教會媒體最喜歡提到他們如何地「做光做鹽」。他們的團名是來自C. S. Lewis(魯益師)的著作【Mere Christianity】。(商業唱片公司將Mere Christianity翻成"返璞歸真", 稱C. S. Lewis為英國文學家;教會媒體喜歡說「二十世紀最偉大的神學家C. S. Lewis的《如此基督教》」)。其實,兩個都是同一本書,是不同時期的譯本;而,魯益師也是一位跨界作家:文學、哲學、神學…不知魯益師會不會不喜歡人家稱他Christian Writer? 稱我Writer就好?何必曰「神學」?

確實,一般流行媒體提到「福音歌曲」的口吻通常是慣常性地「輕蔑」。2003年2月號的另類音樂雜誌CMJ上面有一段基督教重金屬名團Stryper的貝斯手Tim Gaines的話:『當然,我希望有一天能夠再出一張Stryper的新專輯…請為我們禱告,神一直帶領我們,祂總是做偉大的事,這些日子以來』,這段話如果是在基督教媒體刊出,人們一定是「阿,多麼有信心、大有能力的宣告阿」,可是您看看,CMJ在後面加了一句話『顯然,他找不到「更好的方法」來度過「這些日子」』。Stryper在80年代也是風雲一時,成為「走出教會」的重要指標,已經十年沒出唱片的他們,現在成為業界的笑柄? 何必曰福音歌手?簡單地就是個歌手行不行?何必曰基督教?何必曰基督?何必曰福音?……………..耶?會不會有點異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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