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道:「膚淺」之於「傳福音」



一直以來,利用「流行音樂」來從事音樂福音事工一直都被學院派的教會音樂專家們定義為「膚淺」,在其中的「流行福音音樂宣教士」也不敢吭聲。一百年後的台灣,恐怕也是如此。

教會公報2670期有一篇「曲高和寡的《世紀新聖詩》」,看了很是難過,該篇作者雖肯定《世紀新聖詩》其「編排之辛勞與用心」,卻「能找到幾個人唱得出來?」,作者認為詩歌的選取必須以「實用、普遍、大眾化、動聽」為前提,這也點出了教會音樂工作長久以來的難題。

一直以來,這都是一個難題,「宣教」的難題、「傳福音」的難題、「禮拜改革」的難題。誰否認「傳福音到普天下」的重要性?誰故意要搞個歌來沒幾個人唱得出來?問題是,我們早已有了「根深蒂固」的定見,搞得我們綁手綁腳,福音傳不出去「莫此為甚」!

編輯《世紀新聖詩》的編輯委員大師們早已有了「根深蒂固」的定見乎?哪些歌應該收進去?哪些歌水準不夠,不應該收進去?其「擇善固執」乎?其「食古不化」乎?

我們應該使用怎樣的音樂來「榮神益人」?我們的「根深蒂固」是定見還是「成見」?學古典的看不起作流行音樂的?唱流行福音歌的受不了學院派?

要讓大眾可以容易瞭解,就必需「去難度化」也,年輕人稱之「好消化」,老人家曰「膚淺」,不管喜不喜歡,卻也不得不。一直以來,這都是一個難題。當「有水準」的聖樂連信徒們都消受不了。我們到底要傳福音還是…讓教會的人少一點,好讓主再來時,看到我們這一群都是「水準整齊」「在主前無瑕疵」。

不要再說啥「有水準」?啥「膚淺」了?我們必需要常常使用「膚淺」的音樂,才有可能傳福音!

特別請聖樂團的指揮們容忍一些水準不夠的青少年,任其可以使用他們僅會的一些「膚淺」音樂來獻詩、來辦音樂會、來傳福音;也請有心音樂事工的弟兄姊妹們容忍不時愛之深責之切的學院派長輩,並日漸加強音樂專業,這也算是一種「合一」吧。

或許我們正處於一種《後容忍時代》(公報2670期14版)。

願「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世記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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