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習慣固執己見,在一己理解範圍之內勉強可之,範圍之外一律戴帽子。
眾人皆敬愛的盧牧師寫了篇《傳道者怎樣準備講道》(2670期),提到某 肩負總、中會事工的牧師,因為「都是在飛機上準備講章」,導致一位原本想邀請他的長老「這樣的講道不聽也罷」。
我們早有一套「根深蒂固」的定見,稱之「固有疆域」:在飛機上一趟短短五十分鐘準備的「道」恐怕很「空」吧!我們懶得再進一步去瞭解,可不可能是用了十趟的時間?可不可能
神給每個人不同的方式、歷練,是否每個人都得套在同一框架下量化出「屬靈商數」?我們的「固有疆域」告訴我們:「講章非得要在書房準備才有GMP認證」。
我們習慣性地稱這些「根深蒂固」的定見為「擇善固執」!?(無膽冒犯,盼信仰長輩以
神的慈悲不予理會之)
常有牧師分享矣,認真準備的講章,搞得全教會睡著;連準備都沒有的隨便講講卻得到眾會友的好評。一直以來,這都是一個難題。當我們將「人的需要」擺在重要的位置,我們就不得不懇求主賜更高的智慧。這之間,我們似乎已經感受到了一個「類真理」:沒有啥一定要怎樣的啥!
應該持守的是「真理」,不該持守的是「觀念」。
我們若是一直那麼愛持守我們的「固有疆域」,便永遠無法瞭解外頭的世界。也永遠讀不懂魯益師(C.S.Lewis)一再強調的「好壞對錯之相對」:『天生孤僻,易怒的人的善良未見輸於天生溫良的人』
蘋果日報"低俗"乎?亦有曰"通俗"者?到頭來,只是喜不喜歡而已,急著定義"低俗"?"通俗"?所為何事?音樂的使用也只是喜好與否罷了。(另有能力與環境的因素容他日再議)
有古典音樂的愛好者長期貶低流行福音歌,斥為「低俗」,有流行音樂的擁護者高舉流行文化,大鳴大放「世俗化的
神」。更有甚者,以他人攻訐之詞加諸自身,翻轉羞辱使之榮耀,「我們就是低俗,還俗豔呢,布蘭妮要准樣!」
不要再說啥"通俗""低俗"了,這些都只是泛藍泛綠相互攻訐的形容詞罷了。
我們習慣性地沈溺在這種「自以為義」,忘記了「真理在兩個極端」(Charles
Simeon席密恩牧師)。高舉其中一端的人阿,我判你為異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