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道:反基督超級巨星



美國教會界最感冒的搖滾歌手首推Marilyn Manson(瑪莉蓮.曼森),信仰長輩們一天到晚告誡子女不要聽Marilyn Manson的惡魔音樂,又有許多「熱心宣道團」,常常到Marilyn Manson演唱會場外,舉牌規勸進去聽演唱會的人『悔改阿,主快再來』;『大審判來臨』;『撒旦退去』…

「基督教會/天主教會/社會道德委員會」大都將他貼上「反基督」的標籤,他一副不屑地「好吧,我就是反基督吧」,也乾脆將1996發行的第3張專輯直接取名「Antichrist Superstar」(反基督超級巨星),直接挑釁「耶穌基督」的「萬世巨星」。結果,這個專輯得到空前的商業成功。比最賺錢的任何讚美耶穌的唱片都賣座。

被業界稱為「歌德式工業搖滾魔頭」的Marilyn Manson其實是個樂團名,只是大家都習慣如此稱呼這個樂團的主唱。

他們崇拜性感女神Marilyn Monroe(瑪莉蓮.夢露),他們也崇拜殺人魔王Charles Manson(查爾斯.曼森),所以,他們自許為「Marilyn Manson (瑪莉蓮.曼森)」,
集「美麗」與「恐怖」於一爐。

他們的音樂總是陰暗、沈淪、絕望、憎恨…將「歌德藝術」(gothic)推到極致,摻雜了反應現代都市化人心冷調疏離的「工業搖滾」(industrial rock),道出了幾許現代人的悲哀與現實,每張唱片都賣了幾百萬張。

Marilyn Manson常常跟許多青少年暴力事件劃上等號,有自殺的,殺人放火的,最引起社會震撼的莫過於1999年的「科倫拜高中校園槍擊事件」。這些小孩子都是Marilyn Manson的崇拜者。

當記者問到他如果有機會跟槍殺別人的小孩談話,他會說甚麼,Manson說『我不會說甚麼,我會聽他們想說甚麼』。這使我們想起了國親聯盟說的「那些民眾跟我們無關。」

Marilyn Manson的音樂大約不是真理,卻相當程度地「殘酷事實」,唯有直接面對「事實」,才有機會認識「真理」。

至少,這個「反基督」,比大多數的「敬拜讚美歌手」還要「接近真理」。

大多數的「電視牧師」比起這個「反基督」還要更「反基督」。
不要忘記,「仗基督之名行榮耀已身之實」,比「撒旦」更褻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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